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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裡存放亡者的骨灰?教義部的兩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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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岡新聞網)聖座教義部對意大利博洛尼亞總主教祖皮(Matteo Zuppi)樞機關於已亡信友實施火化的問題作出答覆。祖皮樞機提出兩個問題:是否能將骨灰存放在類似於骨灰盒的公共場所,以及是否可以將一小部分骨灰保存在對亡者有重要意義的一個場所。

關於第一個問題,教義部表明,可以為“已亡受洗者的骨灰的共同存放和保存”提供一個宗教場所,即一個存放個人骨灰的集體骨灰堂。至於第二個問題,答案是教會當局也會考慮和評估亡者家屬的請求,允許將亡者的“一小部分”骨灰保存在對其生前歷史有重要意義的場所。

面對“亡者火化的實施”,以及“將骨灰撒在大自然中”的選擇在增加的情況,同時也需指明“在骨灰保存期到期後骨灰的去向”,希望 “不僅符合亡者家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基督信仰關於肉身復活和尊重遺體的宣講",祖皮樞機因此提出了上述兩個問題。

聖座教義部在由部長費爾南德斯(Victor Fernandez)樞機署名、教宗於12月9日批准的一份文件中,作了肯定的答覆。文件首先提到《與基督一同復活》訓令的準則,即“信徒的骨灰必須安放於神聖的場所,即墓地(墳場);或某些情況下,在聖堂,或專門為供放骨灰的場所;這場所需由教會當局舉行奉獻禮”(5號)。

教義部的文件也引證了上述訓令對這一選擇的理由,即需要“確保他們的親屬和信徒團體不會忘記亡者並為亡者祈禱”,以及避免“亡者被遺忘或對亡者的遺骸失去尊重”,且避免“任何不恰當或迷信的做法”(同上)。此外,文件指出,“我們的信仰告訴我們,我們將以同一個肉身的形態復活”,即使“這肉身將會變形,不再受這個世界的限制。在這層意義上,末日我們將在現在活著的血肉中復活。(取自《達瑪蘇斯信經》)”

因此,教義部對祖皮樞機的答復是,“可以安排一個最終和永久性的宗教場所,用於共同存放和保存已亡受洗者的骨灰,並注明每個人的登記資料,以免失去對他們名字的記憶”。因此,教會允許將骨灰存放在一個共同的場所,如同骨灰堂那樣,但要保留對每個亡者名字的記憶。

最後,文件指出,在排除“任何形式的泛神論、自然主義或虛無主義誤解”的情況下,而且在尊重民事規範的同時,如果亡者的骨灰被保存在一個宗教場所,教會當局“可考慮和評估亡者家屬的請求,將他們已亡親屬的一小部分骨灰存放在一個對其歷史具有意義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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